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一

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一朗读

世论多翻覆,天心有废兴。仓皇诛管蔡,羽翼失疑丞。

国狗应难噬,城狐未可凭。夜来看北斗,佳气满昭陵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李希圣朗读
()

猜你喜欢

忆尔清风夕,怀予定有吟。悠悠东去水,不及此情深。

为觅无声句,酬兹太古心。来宵新月上,待尔再弹琴。

()

王子千年后,笙音五夜闻。逶迤绕清洛,断续下仙云。
泄泄飘难定,啾啾曲未分。松风助幽律,波月动轻文。
凤管听何远,鸾声若在群。暗空思羽盖,馀气自氛氲。

()

山市家家秉烛游,风檐齐挂月灯毬。不须更用闲妆点,人在鳌峰最上头。

()
颜峻

敬恭明祀,孝道感通。合乐维和,展礼有容。六舞肃列,九变成终。

神之来思,享兹洁衷。灵之往矣,绥我家邦。

()
何永沂

CD低唱渐情浓,婉转何堪昨夜风。此曲只应天上有?百年一遇恨匆匆。

()

弱冠知名动紫宸,两朝际遇荷恩深。身先赴义人争死,天不成功泪满襟。

自郑有谋归华氏,舍湘无地托王琳。鞠躬待死无馀事,不负朝廷不负心。

()